作者: 朱方龍發布時間:2020-11-27 |
“老人家,你先把錢清點好,等一下我們送你到銀行去把錢存起來,好不好呢?”眼前這一幕,是樅陽縣人民法院湯溝人民法庭法官轉交一起離婚調解案件當事人給付的財產分割款12.5萬元。在承辦法官周到、細致的調解下,一對年逾六旬老夫妻經過訴訟、庭審、調解協議簽字后又當場反悔,再開庭,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意見,案結事了人和。
李某和何某某于1985年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其子現已成家獨立生活。2008年老兩口還在政府機關補辦了結婚證,在外人眼中這是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然而,因為李某長期在外打工,何某某和兒子在一起生活,聚少離多。再加上雙方生活理念上的不同,久而久之夫妻之間產生隔閡,以致發生肢體沖突,不可調和。何某某一怒之下,向法庭提交訴狀,堅決要求同李某離婚。
承辦法官接收該案后,考慮到雙方年齡較大,且結婚都已經35年,本著慎重、細致的原則,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相關的訴訟材料,并認真傾聽雙方對離婚的態度和意見。庭審中,雙方對離婚的態度都是一致的,堅決要求離婚。但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卻各執一詞,因為李某在合肥、銅陵、樅陽都有房產。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耐心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釋法明理,提出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可行方案。在充分尊重雙方當事人意愿的基礎上,達成調解意見并簽字。本想案件圓滿化解了,卻沒成想何某某還沒走出法庭就反悔了??紤]到案件的特殊性,承辦法官對雙方進行相關法律規定的釋明后,鑒于雙方均對調解協議有異議,遂決定20天后再安排第二次開庭。在有了第一次庭審和調解的基礎上,又經過20天時間的緩和下,第二次開庭時,雙方沒有了第一次的劍拔弩張,針鋒相對。庭審中,法官著重從雙方爭議的焦點進行,充分聽取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意見,告知相關法律規定。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再次對雙方進行調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在承辦法官的耐心、細致調解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當場簽字捺印。李某也按照調解書的約定,將12.5萬元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款提前送到法庭??紤]到何某某年歲偏大,身上又帶許多現金不安全,法庭干警特地驅車將何某某送到當地郵政銀行,在銀行辦理完存款手續后,何某某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